【Reese/Finch】Can You Remember Me

       *前半段来自 @Wilwarin ,她是我的宝贝,我的心肝,但是这不妨碍我想给她寄刀片。
  

  John有一个小本本。

  第一行字,有钱。

  第二行字,擅长电脑。

  后来用来记一记电话里面传来的号码。

  但是,总的来说,还是关于老板的事情最多。

  如果有一天,如果有一天

  如果有一天TM关停了怎么办呢?

  没有关系,John还有一个小本本,老板不会消失,老板不会消失。

  就算老板真的永远地离开他,John还有关于老板的一切的小本本。

  小本本上的一字一句,可以证明老板存在过。

  证明老板很有钱

  证明老板擅长电脑

  证明老板有漂亮的蓝眼睛

  证明老板给自己和John买过哪些西装

  证明老板喜欢吃甜甜圈煎绿茶和火腿蛋松饼

  说到底这些AI真是太不靠谱了,John想。

  还是把老板的事情一一记下来吧,记在小本本上。
  
  
  《Can You Remember Me》
  
  
  其实一开始,这只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便签本而已。
  
  John不喜欢长篇大论,但他有记日记的习惯。噢,不,你那才不叫日记,你是在鬼画符。Shaw无意间看到他在本子上写写画画,咬着牛排口齿不清地说道。John白了她一眼,一板一眼地在本本上写道:Sameen Shaw,原始的肉食主义者。Shaw对此不以为意,并且认为他的行为十足幼稚。
  
  不过Shaw的话很有道理。Reese的记录看不出丝毫的感情色彩,并且经常只是零碎的单词罗列,每一句话都像飞鸟集中的诗句一样短。不同的是,老泰斗写的是大海,星星,花。John写的是号码,老板,茶。后来日子一天天过去,号码从未中断,茶变成了煎绿茶。
  
  而老板远比他想象中的有趣。
  
  
  John无数次隐秘地希望Finch能对它多一点好奇心,这样他就可以大大方方地给他看,让他知道自己是怎样一个矛盾又复杂、却又优雅迷人的人,知道自己非常非常的喜欢他。
  
  可Finch从来没有问过。他尊重他的隐私。对,该死的隐私。世上每个人都一样,他们保护自己的,却总想窥探别人的。为什么Finch不能稍微向普通人看齐一下呢?
  
  
  Finch被Root劫走的那几天,小本本被毫不意外地冷落了。John乱了阵脚,他随便抓了一把草稿纸便开始分析Finch的那本厚得像块蓬松的戚风蛋糕的《标准计算程序代码》,字写的龙飞凤舞潦草无比。等到终于接回老板,他的心才从一堆散乱的毛线团重新规整地缠绕在一起。那天他留在了图书馆,只有小熊陪着Finch,他不放心。他神经紧绷了三天,睡前终于反应过来,开始兴奋得不能自已,拿着小本本边抖腿边哼歌。
  
  那是他第一次在小本本上写下“谢天谢地”。他从没这么写过。那天晚上他也只写了这个。
  
  
  而现在,他已经记不得这是第几次他和Finch分开了。也许翻翻他的几个小本子他就能想起来,可是撒玛利亚人不会给他这样的时间。Shaw在地铁站里来来回回地跑,想把所有背着Finch藏起来的武器全部拿到手里。Reese也在做同样的事,直到他在抽屉里看到他之前藏在角落里的小本子们。
  
  他突然意识到,哦,它们不该在这儿。
  
  他拿着它们,厚厚的一叠,一瞬间他想起了很多,和他记录的东西一样,大都关于老板。
  
  
  老板说,你可以叫我Mr.Finch。John没说话。
  
  老板说,John,你在吗?John忙着射人膝盖,腾不出时间来回答。
  
  老板说,谢谢你,John。John觉得他实在不解风情。
  
  老板说,再见,John。John张了张口,一句话也没说出来。
  
  
  他能够及时回复Finch的时候不多,他们总是错过,相遇,再错过。只是——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Harold Finch像条细细的丝线缠绕在他的心脏上。他微微一动,他的心便狠狠地揪起来。不疼,只是它再也不是无牵无挂的一颗心了。
  
  他没想过TM真的有一天会消失。就和他没想过老板也会消失一样。他仍然不相信,他想Harold只是走丢了,和以往一百次的结果一样,他会找到回家的路,而我会找到他。

  
  那么,他该把它们藏在哪里?撒玛利亚人的特工穷追不舍,哪里才是最安全的?
  
  他非常清楚自己应该将它们藏在哪里。
  
  
  他从另一层抽屉里翻出一个落满灰尘的打火机。他很少抽烟,Shaw几乎也不,Finch就更不用提了。至于Root——他心里骤然一动,有些分不清这是那年在鄂尔多斯的感觉,还是后来Carter倒在他怀里时所击中他的感觉。他没再想下去。
  
  他点燃了它们,几乎没费什么力气。他下意识地想,等一切结束以后,等Harold有了资产,也许应该建议他投资这个牌子的打火机。他一动不动地看着火苗在纸页上咬出亮红色虫洞般的纹路,他的心如同止水,没有一丝波澜。
  
  “快走!咱们得在他们包围这里之前出去!”
  
  Shaw心急火燎地跑过来,Reese直挺挺的戳在那儿,像棵高大的黑色圣诞树。火星撒了一地,她只能想到突突人和BBQ烧烤。
  
  “你怎么了?”
  
  “没什么。”
  
  意外地,Reese回答的很快。他只最后匆匆看了那堆还带着余温的碎屑一眼,便将Shaw推着走开。灰烬中只留下一个歪歪扭扭的字母“e”。 那是什么?Reese的一部分?机器(The Machine)的残骸?或者是一个残缺的希望(hope)?
  
  那不重要。现在有个人活在他心里了,那里是最安全的地方。Reese提起枪,向着地铁口走去。
  
  
  从此不再提起,再不提起过去。痛苦与幸福,生不带来,死不带去。*
  
  Fin
  
  *海子
  
  刚动笔的时候……我可万万没想到513这么……狗血……看完我就写不出来了,这么多天了还是缓不过来,所以……就这样吧宝贝,凑合吃吃(哭泣)

评论(12)
热度(54)
©纷奢 | Powered by LOFTER

[看,他那么可爱.jpg]
忙成狗,间歇性人间蒸发